高青至武城高速商河至平原段工程施工一标段
滑模路缘石施工劳务项目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概况:高青至武城高速公路商河至平原段位于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孔家村东南、京沪高速(养护桩号K317+330)上,路线全长57.267km。
2、谈判范围:高青至武城高速商河至平原段工程施工一标段
滑模路缘石施工劳务项目
3、项目编号:ZBBH-2024-0047 招标编号:SDZJXG-2024443
4、谈判方式:现场报价(首轮、二轮)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近三年被我单位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下信用级别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期及工程质量响应要求:
1、本工程工期目标:暂定为 9 个月,具体以现场施工进度为准。
2、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且需满足甲方的设计及使用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环保目标:项目实施中无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发生。
4、要求乙方设备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因乙方设备原因造成甲方返工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合同及图纸要求的合格产品, 如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5、乙方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甲方不组织勘察现场,乙方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材料(围挡、警示牌等)由甲方提供并安装,后续维护由乙方负责,出现任何安全及环保问题由乙方负责,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7、安全生产:中标单位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中标单位为所有进场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工程施工内容以及影响工程报价的因素说明
1、控制价:
四标段(K38+124-K48+340)小写:614880.00元;大写:陆拾壹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不含税);
五标段(K48+340-K55+685)小写:681004.80元;大写:陆拾捌万壹仟零肆元捌角整(不含税);(超出控制价按无效价处理)
2、投标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清单里明确的甲供材除外)、电费、检测费、设备进出场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包含的费用。
3、开具发票或代扣税金的要求:①付款时承包方提供本公司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并出具符合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能申请付款;②税金=不含税总价×税率
五、工程款的支付
①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凭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照德达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体付款计划及项目计量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六、递交报价函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1、报价单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请于 2025年3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前,提交至德达交通建设发展集团528会议室。报价单按照我公司规定格式填写,并且需要盖章签字。
2、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谈人自行承担。谈判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重要说明:参与项目竞谈的供应商必须在德达交建集团办理供应商入库,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4、在本次报名中优先考虑德达交建集团合格供方优秀单位。
七、竞谈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8时30分-2025年3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德州交建集团515室;
(3)竞谈时间:2025年3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竞谈地点:德州交建集团528会议室;
(5)竞谈方式:现场竞谈。
(6)候场地点:德州交建集团五楼洽谈室。
八、竞谈情况说明
1、本次竞谈根据首轮谈判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进行二次报价;
2、递交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截图、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人员设备配备情况等;
3、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按照最低价中标的原则(低于成本价除外)确定中标单位。报价单位兼投不兼中(如有多个标段的情况,投标单位最多投两个标段)。如最低价相同的单位招标人有权依据综合竞谈情况选择供应商。谈判结果将在我德达交建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果此次竞谈未达到我公司谈判的目的,我公司可否决全部竞谈,有权另行组织竞谈。
九、不平衡报价的处理
1、采购人在对拟中标单位报价清单进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其报价清单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有权要求拟中标单位在保持报价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不合理的清单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清单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一部分。拟中标单位如拒绝调整,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本项目投标报价仅作为评审依据,具体签约合同价以所有标段投标总价较控制总价计算所得下浮率最大值作为签约依据,各中标单位最终签约合同单价=相应控制单价*(1-下浮率最大值)。
报名电话:15053427668
德达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