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公告编号:DDJJ-WZ-2025037
2、项目名称:德达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建项目(临武高速、黄庄立交项目)
3、项目地点:济南市商河县、德州市临邑县、陵城区、平原县。
4、服务期限:截至在建项目工程结束,供应商承诺按照采购方供货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供应商需垫付材料款200万,后期每结算200万材料款,支付本期结算材料款的70%,最后剩余材料款根据计量支付情况无息结清。
6、供货范围:包括目前到工程结束期间所需要的全部地材类材料、包括玄武岩石子、玄武岩石粉、石灰岩石子、中砂等,各种材料具体技术标准及要求见附表一,具体供货规格、型号及数量按签订合同后实际供货情况进行结算。
7、采购方式:定价采购。2025年5月9日本次采购地材类材料的数量、单价通过了德达交建集团阳光招采小组的审批,5月10日通过了德达交建集团经营办公会会议审议,确定了该批地材类材料的采购数量及单价(详细数据见附表二)。通过网站发布公告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资产运营公司报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需缴纳签约合同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携带回执单,或提供银行保函,随后即可签订采购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完全服从我方付款方式;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供料;
4、供应商具备保质保量提供符合附件一所要求的质量标准的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供货期间相关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服务时,需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将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与施工单位存在串通、欺骗采购人行为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故意刁难施工单位,故意拖延咨询时间,或者进行其它违规行为谋取非法利益,经查实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供应商因供货,对周围环境、周围住户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干扰和破坏所导致的矛盾,须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各项事宜的疏通、修复,同时应保证招标人免于受到与之相关的索赔、诉讼等,不允许因此造成供货延误,如因此致使工期延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采购方损失。
5、供应商须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供货期间实行一车一留样,试验室随机抽检,如抽检货物不合格则判定该供应商之前所供货物均不合格,则该供应商此类货物未结算部分不予结算。
注:项目描述未尽事宜供应商须与采购人沟通确定。
四、报名审核信息: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工程项目结束(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联系人:
资产运营公司: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东路与崇德七大道交叉口往北200米路西二号仓库办公楼三楼306,沈科长,电话18953450261
(1)临武高速一分部:李科长15066577735
(2)临武高速三分部:贾科长15153439903
(3)黄庄立交路面公司:王科长18263060721
(4)黄庄立交市政公司:吴科长18865766296
3、提供具体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信誉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 tchina. gov. 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上资料供应商需加盖公司印章,采购方会进行复核,弄虚作假者将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予合作。
四、答疑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达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
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方式:18865745595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德达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edajiaojian.com/)发布。
发 布 人:德达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2日
附表一: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总体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项目要求。
二、材料性能及指标要求
1、玄武岩石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粒型要求:首先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各项指标。在此基础上增加要求:10-15mm碎石13.2mm筛通过率80%一85%。颜色均匀,不可有杂色或杂石。
(2)压碎值13%以下。
(3)细集料符合S16 0-3mm规格要求。
(4)粒型要求:碎石要经过整形或由反击破的破碎方式生产。
2、石灰岩石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集料应采用坚硬的碎石,应按岩性、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分批进行检验。
(2)粗集料宜采用单粒级配置成连续级配,并确保松堆孔隙率不超过43%。
(3)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碎石进行碱活性检验,原则上不得采用有碱活性反应的粗集料,特殊情况下须采用时应采取必要的抑制措施。
3、其他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及相应工程图纸要求。
三、货物验收标准
1、货物验收: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部门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并现场进行检验。对货物质量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结算金额根据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已经后期实际供货情况进行结算。
3、供应商须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供货期间实行一车一留样,试验室随机抽检,如抽检货物不合格则判定该供应商之前所供货物均不合格,则该供应商此类货物未结算部分不予结算;
4、在运输起止过程中,供应商运输车辆需听从调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不服从调度或车辆运输等安全措施不完备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表二